25歲的李茜通過網絡認識了“高富帥”,兩人戀情迅速發展並同居。然而,李茜懷孕之後,才發現男方告知的名字、年齡、工作都是假的,而且已有家室。因不堪打擊,李茜澎湖民宿跳樓自盡。李茜父母將冒牌“高富帥”告上法院,要求賠償。一審判決李茜父母獲賠26萬餘元;雙方均不服並提出上訴。昨天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罕見的人身損害賠償案。
  “高富帥”信用貸款原是普通職員
  2012年3月,本科畢業後在滬工作的湖南女孩李茜網上認識了羅晨關鍵字。羅晨自稱“周君”,1981年出生,是上海某大公司的高管。雙方很快確立戀愛關係,2012年10月開始租房同居。
  2013年2月,李茜發現自己懷孕了,她的父母為此特地來滬照顧女msata兒。一次偶然的機會,李父發現周君用的是假身份證。周君承認,他真實姓名是“羅晨”,1972年生,已婚,是上海某公司的普通職員。
  2013年3月24日,李茜要求與羅晨分手並終止妊娠。次日,羅晨到李茜單位將其帶到羅晨父母家中。27日上午9時多,李茜因身關鍵字廣告體不適,由羅晨父母陪同到醫院體檢,不料期間李茜卻“走失”了。27日下午2時許,李茜從醫院對面一座在建工地樓頂一躍而下,結束了自己年輕的生命。
  是綁架還是自願?
  李茜父母認為,羅晨的欺騙行為是導致李茜輕生的主要原因,起訴要求羅晨承擔80%的責任,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78萬餘元。一審判決羅晨承擔30%的責任,賠償26萬餘元。對此,雙方均不服並提出上訴。
  一審查明,2013年3月25日,羅晨到李茜單位將其帶至奉賢區。李茜父母認為,羅晨違背李茜意願,用脅迫的手段將李茜按進車內帶走。26日晚上羅晨強行與李茜發生性行為,是壓垮在李茜身上的“最後一根稻草”。羅晨父則表示不認可,並稱25日羅晨帶李茜來家中,有說有笑,不存在“綁架”。
  此外,就27日當天發生的事情,雙方也是各執一詞。李茜父母認為羅晨明知李茜已站在樓頂,有輕生的可能,仍在單位上班,未及時救助或報警,存在過錯。羅父則稱羅晨打過電話給李父,是李父不同意報警。但對各自的說法,雙方均未提交新的證據。
  法庭辯論階段,雙方圍繞羅晨是否應對李茜墜樓負主要責任展開辯論。法官宣佈,將擇日宣判此案(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本報記者 宋寧華 通訊員 朱瑞  (原標題:女子網戀懷孕跳樓輕生父母狀告冒牌“高富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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