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安局原局長李亞力 資料圖
  國際在線消息:據最高檢官網消息,日前,山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山西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兼太原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李亞力(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2013年1月13日,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議、山西省監察廳廳長辦公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李亞力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建議按有關程序撤銷其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太原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據調查,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太原市公安局局長李亞力在處理其子違章駕車並妨礙交警執行公務過程中,違反規定,濫用職權,其行為已構成瀆職錯誤。同時還發現其有違反廉潔自律錯誤和違反組織人事紀律錯誤。
  2013年2月1日舉行的太原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免去李亞力太原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李亞力簡歷
  李亞力,男,漢族,1960年2月出生,山西省朔州市人,函授本科,1980年9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太原市公安局局長。
  2012年12月,被調查。
  2013年1月,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2014年12月,因涉受賄犯罪被檢方逮捕。  (原標題:太原市公安局原局長李亞力涉嫌受賄犯罪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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